领导文件批示用语范文 第1篇
(资料图)
批示一般是领导在纸质媒介上的批示,常见的有内参,信息,报告,报纸等。
指示一般是领导听完了汇报后的讲话或者传达的讲话。
常见公文批示用语二:审批公文用语的一般规则
(一)圈阅即表示同意(签发文件除外)。
(二)如果文件上出现审批人姓名,审批人在自己姓名上划圈即代表签字;如果文件只出现审批人所在单位名称或职务统称(如:办公厅、人教司、署领导、司领导等),审批人应当在单位或职务上划圈并在近旁签字。
(三)批示应该注明年月日。
(四)批语对象是上级的,一般称职务;是平级、下级的,一般称同志。
(五)批语对象为多人的,区别以下情况表述:
1.如果是任选的组合,应按惯例排序,可用“并”字按一定标准分类。例:按职务分类如“××、××、××副审计长并××、××、××同志(司长)”;按性质分类如“××、××、××司(以上为署内单位)并××、××、××特派办(以上为派驻单位)”。
2.如果是工作流程组合,可按照流程顺序排列。例:“××局长并×副审计长”;“×主任并×副审计长、审计长”。
3.如果是多个对象承办事项,须明确主办人。例:“××负责(或牵头),××、××会同(或配合)办理”。
此外,审批公文应使用符合档案规范的书写工具。
常见公文批示用语三:几种常见情况的批示用语
(一)署领导、办公厅主任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签发人批示“发”、“同意”、“速发”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如不同意发文,可批示“不发”、“缓发”、“修改后重报”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2.请他人审阅后再发:签发人批示“请××阅后发”,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3.改请他人签发:在发文单“签发”栏之外批示“请××签发”。
4.请补充、修改后发:签发人批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意见后,先行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只适用于做简单补充修改的情况。如果需要做较多重大修改,则应批示退回办文单位重办。)
(二)请署领导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请××签发。”
2.请他人审阅后再报签发人签发:“请××(单位或个人)审阅并报××签发。”
3.先会签(复核)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复核)并报××签发。”(适用于各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
(三)请办公厅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请办公厅签发。”(如确知主任在署内,也可直接批示“请××主任签发”、“请××同志签发”。)
2.请他人审阅后再签发:“请××(单位或个人)审阅并请办公厅签发。”
3.先会签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并请办公厅签发。”(适用于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办公厅签发文件即已包含自己的会签职能在内,无须在此处另外出现“请办公厅会签”字样。)
(四)批示阅读文件
认为需要送他人阅读的文件,通常批示“请××阅”、“请××、××阅”、“请××阅研”。如必要,可以注明送阅的理由或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要求。(此类阅件通常不须回复意见。)
(五)批示办理文件
1.对需要由上级作出批示的办件,可批示拟办意见“拟……,请××阅示”、“建议……,请××批示”;上级批复“同意”或其他意见。
2.对一般办件,通常批示“请××阅处”、“请××办理”。
3.对需要研究的办件,通常批示“请××研办”、“请××提出意见”,也可以在批示中提出自己的意见。
4.对需要司外会商、会签的办件,通常批示“请商××办理”、“请××提出意见,并送××会签”、“请××办理,可先请××提出意见”;派出审计局送审的审计业务文书,可批示“请行政事业司审核,并送法制司复核”。
5.对需要他人共同作出批示的办件,在自己作出批示后,可写“请××核批”。
6.对有时限要求的办件,通常批示“请××于×年×月×日前研复”、“请××于×年×月×日前办结”。
(六)批示送审文件
1.送审征求意见的文件,对上级通常批示“请××阅示”、“请××审示”;对平级或下级通常批示“请××审阅”、“请××阅改”。
2.送审内容已经基本确定的文件,对上级通常批示“请××审定”,对平级或下级通常批示“请××审核”、“请××复核”。
(七)批示会签文件
1.单方会签的,通常批示“请××会签”、“请××审签”。
2.多方会签的,一般批示“请××、××、××会签”。
(八)请示的结束语
1.请示由自己办理的事项,结束语通常为“请批复”、“请指示”、“妥否,请批示”。
2.请示需要他人办理的事项,结束语可为“以上如可行,建议批转××办理”。
各镇(乡)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现就加强和规范领导同志批示件的办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领导文件批示用语范文 第2篇
各镇(乡)、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要对领导批示件登记造册,及时掌握运转情况,每月5日前要将上月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汇总,对办理领导批示件情况进行通报,并向区领导定期汇报;区政府督办室将对领导重要批示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办理不及时,延误工作以及办理不认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 参照:表示某些做法有可借鉴之处,希望别人加以参考与仿照,此语用于上级批转下级来文时的结尾处,与执行相连一并使用,例如:“现将***(下级机关)《关于***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2) 呈请:向上级呈报请示事宜。例如“此题事关重大,将我们的意见呈请上级批准后再予以答复。”3) 承蒙:得到的意思。多用于便函的结尾用语,例如:“承蒙贵校大力协助,特表示谢意。”4) 此复:指答复给你这些内容,主要用于批复和复函的结尾,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此复”。5) 此令:指令这些内空,主要用于命令、令的结尾,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此令”。6) 存查:保存起来,以备查阅。7) 第一手材料:指通过调查和亲身实践所获得的直接材料。8) 段旨:即段落的中心内容。9) 稿: 就是指外发公务文书的未定稿、草稿。10) 稿本: 就是公文形成前期所产生的各种文稿,如草稿、讨论稿、修改稿、送审稿。
1.圈阅意味着同意(签发文件除外)。2.如果审批人的姓名出现在文件上,审批人将代表其姓名签字;如果文件中只有审批人所在单位的姓名或职位总称(如办公室、业务部门、局长等),审批人应在单位或职位上划圈并在附近签字。3.指示应注明年月日。4.批语对象为上级,一般称职务;是平级,下级,一般称同志。5.批语对象为多人的,区以下情况:若为任选组合,应按惯例进行排序,可按一定标准对并字进行分类。例:按职位分类××、××、××局长并××、××、××同志(科长);按性质分类××、××、××科(以上为内设单位)并××、××、××(以上为派驻单位)。若为工作流程组合,则可按流程顺序排列。××局长并×副审计长;“×主任并×副审计长、审计长。若是多个对象承担事项,必须明确主办方。××负责(或牵头),××、××会同(或配合)办理。此外,审批文件应使用符合文件规范的书写工具。一、签发文件1.直接签发:签发人批示“发”、“同意”、“速发”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如不同意发文,可批示“不发”、“缓发”、“修改后重报”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2.请他人审阅后再发:签发人批示“请××阅后发”,签字并注明年月日。3.改请他人签发:在发文单“签发”栏之外批示“请××签发”。4.请补充、修改后发:签发人批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意见后,先行签字并注明年月日,但这只适用于做简单补充修改的情况。如果需要做较多重大修改,则应批示退回办文单位重办。二、请领导签发文件1.直接签发:“请××签发。”2.请他人审阅后再报签发人签发:“请××(单位或个人)审阅并报××签发。”3.先会签(复核)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复核)并报××签发。”此项适用于各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三、请办公室签发文件1.直接签发:“请办公室签发。”也可直接批示“请××主任签发”、“请××同志签发”。2.请他人审阅后再签发:“请××(单位或个人)审阅并请办公室签发。”3.先会签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并请办公室签发。” 此项适用于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办公室签发文件即已包含自己的会签职能在内,无须在此处另外出现“请办公室会签”字样。四、批示阅读文件认为需要送他人阅读的文件,通常批示“请××阅”、“请××、××阅”、“请××阅研”。如必要,可以注明送阅的理由或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要求。此类阅件通常不须回复意见。五、批示办理文件1.对需要由上级作出批示的办件,可批示拟办意见“拟……,请××阅示”、“建议……,请××批示”;上级批复“同意”或其他意见。2.对一般办件,通常批示“请××阅处”、“请××办理”。3.对需要研究的办件,通常批示“请××研办”、“请××提出意见”,也可以在批示中提出自己的意见。4.对需要外部会商、会签的办件,通常批示“请商××办理”、“请××提出意见,并送××会签”、“请××办理,可先请××提出意见”。5.对需要他人共同作出批示的办件,在自己作出批示后,可写“请××核批”。6.对有时限要求的办件,通常批示“请××于×年×月×日前研复”、“请××于×年×月×日前办结”。六、批示送审文件1.送审征求意见的文件,对上级通常批示“请××阅示”、“请××审示”;对平级或下级通常批示“请××审阅”、“请××阅改”。2.送审内容已经基本确定的文件,对上级通常批示“请××审定”,对平级或下级通常批示“请××审核”、“请××复核”。七、批示会签文件1.单方会签的,通常批示“请××会签”、“请××审签”。2.多方会签的,一般批示“请××、××、××会签”。八、请示的结束语1.请示由自己办理的事项,结束语通常为“请批复”、“请指示”、“妥否,请批示”。2.请示需要他人办理的事项,结束语可为“以上如可行,建议批转××办理”。
领导文件批示用语范文 第3篇
(一)公司领导、综合管理部部长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签发人批示“发”、“同意”、“速发”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如不同意发文,可批示“不发”、“缓发”、“修改后重报”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2.请他人审阅后再发:签发人批示“请××阅后发”,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3.改请他人签发:在发文单“签发”栏之外批示“请××签发”。
4.请补充、修改后发:签发人批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意见后,先行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只适用于做简单补充修改的情况。如果需要做较多重大修改,则应批示退回办文部门重办。)
(二)请公司领导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请××签发。”
2.请他人审阅后再报签发人签发:“请××(单位或个人)审阅并报××签发。”
3.先会签(复核)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复核)并报××签发。”(适用于各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
(三)请综合管理部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综合管理部签发。”(如确知部长在署内,也可直接批示“请××部长签发”、“请××同志签发”。)
2.请他人审阅后再签发:“请××(部门或个人)审阅并请综合管理部签发。”
3.先会签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并请综合管理部签发。”(适用于会签部门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综合管理部签发文件即已包含自己的会签职能在内,无须在此处另外出现“请综合管理部会签”字样。)
(四)批示阅读文件
认为需要送他人阅读的文件,通常批示“请××阅”、“请××、××阅”、“请××阅研”。如必要,可以注明送阅的理由或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要求。(此类阅件通常不须回复意见。)
(五)批示办理文件
1.对需要由上级作出批示的办件,可批示拟办意见“拟„„,请××阅示”、“建议„„,请××批示”;上级批复“同意”或其他意见。
2.对一般办件,通常批示“请××阅处”、“请××办理”。
3.对需要研究的办件,通常批示“请××研办”、“请××提出意见”,也可以在批示中提出自己的意见。
4.对需要部门间会商、会签的办件,通常批示“请商××办理”、“请××提出意见,并送××会签”、“请××办理,可先请××提出意见”;派出项目部送审的业务文书,可批示“请××部(主管该派出项目的部门)审核,并送××部(相关部门)复核”。
5.对需要他人共同作出批示的办件,在自己作出批示后,可写“请××核批”。
6.对有时限要求的办件,通常批示“请××于×年×月×日前研复”、“请××于×年×月×日前办结”。
(六)批示送审文件
1.送审征求意见的文件,对上级通常批示“请××阅示”、“请××审示”;对平级或下级通常批示“请××审阅”、“请××阅改”。
2.送审内容已经基本确定的文件,对上级通常批示“请××审定”,对平级或下级通常批示“请××审核”、“请××复核”。
(七)批示会签文件
1.单方会签的,通常批示“请××会签”、“请××审签”。
2.多方会签的,一般批示“请××、××、××会签”。
(八)请示的结束语
1.请示由自己办理的事项,结束语通常为“请批复”、“请指示”、“妥否,请批示”。
2.请示需要他人办理的事项,结束语可为“以上如可行,建议批转××办理”。
(九)其他规定
1.签署需本部门或本人批示、审阅、会商、会签、研究等,必须签署具体意见,不能只签署“已阅”等不表明态度的、模能两可的话语。
2.对于需要本部门办理的公文,在办理完毕后必须签署落实情况,如“根据批示精神,已办理完毕”、“已与××部门协同办理完毕”等。
领导文件批示用语范文 第4篇
(一)纸质文件圈阅即表示同意(签发文件除外)。
(二)如果文件上出现审批人姓名,审批人在自己姓名上划圈即代表签字;如果文件只出现审批人所在部门名称或职务统称(如: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工程设计部、工程监理部、工程管理部、公司领导等),审批人应当在部门或职务上划圈并在近旁签字。
(三)批示应该注明年月日。
(四)批语对象是上级的,一般称职务;是平级、下级的,一般称同志。
(五)批语对象为多人的,区别以下情况表述:
1.如果是任选的组合,应按惯例排序,可用“并”字按一定标准分类。例:按职务分类如“××、××副总经理、××部长并××、××、××同志(副部长、部门主管等)”;按性质分类如“××、××、××部(以上为公司机关内单位)并××、××、××主任(以上为外面的项目部)”。
2.如果是工作流程组合,可按照流程顺序排列。例:“××部长并×副总经理”;“×部长并×总工程师、总经理”。
3.如果是多个对象承办事项,须明确主办人。例:“××负责(或牵头),××、××会同(或配合)办理”。
此外,审批公文应使用符合档案规范的书写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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