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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乌鲁木齐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实施办法》,具有乌鲁木齐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下简称高龄老人)可以享受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待遇。
目前乌鲁木齐市高龄津贴标准:
80周岁(含80周岁)一89周岁,每人每月补助75元;
90周岁(含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补助145元;
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每人每月补助225元;
8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参加一次免费体检,标准为132元。
2011年起,全疆全面建立了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政策,依照户籍管理原则,此项工程不包括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他们的高龄津贴仍在原户籍地申请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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