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
【资料图】
湖北十堰出租车司机刘洪敏
接到一位疑似饮酒的乘客
该乘客下车时
误将9.9元乘车费
5月20日晚上10点50分左右,刘洪敏驾驶鄂CTH850牌照出租车行至京东路时,接到一名30岁左右的男性乘客,其当时似乎正处于醉酒状态。刘洪敏将其送达目的地,车辆计价器显示车费9.9元,乘客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后便下车离去。
由于没有该名乘客的联系方式, 刘洪敏立即驱车返回其下车地点,在周边反复寻找、等候,始终未见到其身影。为了尽早联系到乘客, 刘洪敏驾车前往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朝阳路派出所,请求民警帮助。
5月21日中午,刘洪敏的手机收到一条消息,对方自称是前一晚误付车费的乘客,不慎支付了19万余元车费。
收到消息后,刘洪敏当即爽快答应退款,并提议双方一同前往朝阳路派出所,在民警见证下完成退款流程。
的哥刘洪敏。
“我只是做了应该做的
不是自己的钱
一分都不能拿”
刘洪敏,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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