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 6月7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区文体中心召开。
会议应到31人,实到23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安区古树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咸安区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资料图】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会议决定:
任命严敏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任命黄彪元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一年);
任命李相军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李拥军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徐姗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程美兰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杨锐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希亚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高峰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挂职);
任命余奕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徐宏红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徐忠清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徐庆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挂职期满);
免去舒翅展同志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挂职)。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奇明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剑、吴清平、周和平、罗继红、赵东出席会议。
(咸宁台记者:夏晖 通讯员:郭永仁 黄慧菊 编辑:董盈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 熊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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