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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说,我们在会计核对账目的时候上现金应付跟已付基本对等,充分的达到收支平衡的条件,同时在最终核算总额时候一致,并没有出现差额这才是正常的。但是也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在账上的现金值在整体盘点过程中会计最后进行汇总的时候出现了多了的情况,那么这个多了的金额出现的项目来源,或者已付金额与应付不对等,也就是未完全付清的情况下,那么这笔款项落到的位置就应支付给有关单位的现金溢余计入。
应支付给有关单位的现金溢余为什么不是计入应付账款呢?
因为应付账款是指公司企业或者经营者在购买商品,产品或者接受劳务产生中产生的债务,但是在应支付给有关单位的现金溢余应计入并没有付款的金额现在或者将来都没有出现,没有产生买卖双方在取得商品或者产品以及劳务上付款时间不一致出现的负债,而应支付给有关单位的现金溢余指账目汇总上出现未付足导致金额溢出,在核算之后,没有产生负债或者债务债权,不符合应付账款核算的基本条件,所以不计入应付账款,最终归纳为属于其他应付款。
关键词: 现金溢余